法是为谁设的我是因为我母亲起人力三轮…

法是为谁设的我是因为我母亲起人力三轮车被一个电车从后撞了而引起的。当时我母亲和造事人都到了医院。我出钱先把病人安置住。我问对方你看怎么处理。他说我没有看见撞了怎么都行。可后来我叫他叫家人送钱。他家人送来了一千元钱。我说不够我都缴上去一千三百多了。再后来又来了两个人。就让造事人走。我不让他们走,我说你是个干啥的,也不管你的事。他俩嫌我说话不好听。就到我跟前打我。当时他们俩一个人捞着我一个人卡着我的脖子。把我卡的几乎晕过去。正在他卡着我的时候我弟弟过来了,我们四个人就打在一起。后来我把对方的其中一人的胳膊打骨折了,然后就不打了。警察也来了。把我抓起来了。后来经调解我拿出了三万元钱才算把休。我在监狱里面呆了十三天。请问法官大人怎样才是自卫。这样的调节合理吗?我是一个农民也不懂法。家里面的人一看我被就借钱给了对方。到现在对方对我母亲的医疗费还没有付那。。。。。。。。。。。。。请你看后给我一个解决的办法好吗。

个人认为你应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赔偿对方。而对方应依法支付你母亲的医疗费用。你所叙述的事情应为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交通事故,另外则是故意伤害;前者可以划分事故责任后索赔,后者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要支付对方医疗费等;建议协商解决。我没有看你的问题,但从你问的问题看,你的问题与法治有关,你可以查一下有关法治的理论和讨论。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什么是社会义法治,目前理论界尚无统一的定义,但是法律应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没有疑问的。免费咨询郑州代福华浙江杭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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