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我最后的选择我是经媒人介绍和一女孩子认识的,后不到二个月就结婚了,结婚后才知道双方性格有很大的不合,现已经结婚都九年多了,有一女已8岁跟我在外就读小学2年级,无共同财产,双方都在外地打工,各自的钱都由各自保管(我的收入差不多就够我父女俩的生活及我女儿的学费).因实在没办法再生活下去了,所以现打算离婚,但是女方一直不同意,她开口就问我要8-10万元才可离婚,我看协议离婚是不可能了,还是经法院,但是我也想问一下:我如果协议离婚我一般给女方多少算合适?如果经法院是不是没有感情破裂这个证据,而第一次没离成,要等半年后才能再次诉讼吗?(这样时间太长了)我已为她的暴躁的脾气有跟她商量过暂时先分开一段时间,可是一分就是一年,可没想到的是她的脾气不但没改,而且是连本加利,最终我选择了带我女儿离开了家,现在离开她都又两年了,在这两年时间我们一直没联系,我与外面的一女好上了,请问浙江杭州刑事律师如果法院判离婚我需要给女方做那些赔偿呢?大概需人民币多少?请浙江杭州刑事律师一般需费用多少?还有现在她根本没我在外有别的女人的证据,要是被她知道了我负刑事责任吗?要负刑事责任的话一般要判几年?我做好准备,非常感谢!
在法律上离婚无需补偿,对方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