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被人打了,难道就因对方有病就可以…

婆婆被人打了,难道就因对方有病就可以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吗?我婆婆今年58岁,2006年在一邻居王桂林家打工(压手套),年底结账还欠婆婆600元钱,第二年去要说没钱,今年去要不但赖账还动手打了我婆婆,王桂林今年不到40,把婆婆打得住了5、6天医院。当天就报了警,可是当地派出所接本案的警员(跟王桂林的亲戚很熟)说王桂林得了癌症,而且还不承认打了我婆婆为由就说让我们再等等,不好处理,比较麻烦,以种种借口敷衍我们。又说现在临近奥运会,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处理等。请问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警员说王桂林有癌症,可是有拿不出病例,只有一张化疗单(警员说得有化疗单,我们也没见)难道就能证明他真的有病吗?就算是真的得了癌症,打了人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吗?要是真的负法律责任会受癌症的影响吗?我们应该依据什么法律?急急急!!

即是真的得了癌症,打了人也应当负法律责任.现在临近奥运会,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处理等…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尽快落实你婆婆的伤就是对方造成的.之后要求对方给予人身伤害赔偿和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首先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对方构成犯罪,如果属于轻微伤,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对方构成犯罪,如果属于轻微伤,可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zhangyang好象法律上没这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