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有一人承包了别人的工厂,『法人还是原来的』期间分几次购买了我的商品,都是赊账。因此人士是外地人,所以赊账时我让其亲戚自愿出具了欠条『因为他是本地人,又在此场帮着管理),说好到时有问题有他偿还。还来我又让其把欠条改成了借条,各位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我想问的是,此借条有法律效果吗?要不要在借条上注明此借条的来龙去脉?
同意以上分析意见,支持!有效。建议起诉时将该人和原法人一起告。要看借条是何时打的,有没有注明还款期限,因为这关系到诉讼时效问题。有有一定的问题。还是写一个保证好详情你可以带资料来苏州学士街和李加刚浙江杭州刑事律师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