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问题你好,很高兴给家乡的人写信,询问心中疑问,前几年,我买了单位的福利房,现在也有房产证,是写我的名字,听说过不了多久,可能要拆除,从法律上说,房子所有权是我的,但由于我不在张市生活,一直让我父亲居住,当时买房时,他出了大部分的房款,后来他娶了新老伴,现在如果要拆掉,选择要钱的话,我父亲有权和我分这笔钱吗?另外这笔钱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家庭财产呢?我父亲出的钱是属于借款,还是他也有所以权呢?谢谢你们在白忙之中给予解答!
从法律上,房子是你的,拆迁款也是你的。至于你父亲出的购房款的性质,要看你们当时是如何约定的。你是上述房产的所有人,房屋拆迁补偿款应该归房屋所有人。对于你父亲在购房时的出资的性质,依据你和你父亲当时的约定来认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由主张权利一方(即你父亲)对其主张的出资的性质承担举证责任。北京隆平浙江杭州刑事律师事务所袁丽萍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房子属于房证上的所有权人。父亲的款项如没有约定,应当属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