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我2006年3月去工程机械厂…

法律求助我2006年3月去工程机械厂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就在今年7月份合同到期后说要给我们买五险一金而拖到9月都没续签,9月28日突然通知我们一部分人下岗,说我们不是正规渠道正式招工去的,当天就下岗了.我们没有续签可7,8月份的工资都发了,应该怎样要求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赔偿吗?可以追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吗?

解除合同的,可以按你的要求主张权利,未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给予补偿和赔偿。都可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按你的要求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