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问题方新辉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您好!谢谢您的答复,现在的问题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在二审上诉期间将自己的私房转卖给前妻,执行法官帮着他隐瞒财产,告诉我们查不到,结果我们自己去查出来了,执行法官又说你5万多元的赔偿款不可能卖他的房子,他的租赁房里住着他门一家三口我要求冻结他的一套红木家具和两台50多英寸的彩电,法官说不能冻,他和前妻的协议离婚是在1993年10月10日民政局、政府、街道三枚章盖出来的日子,发证日期是1994年2月7日,以后一直同住在一起(直到现在),孩子是1996年5月28日出生,2002年8月19日她离婚的妻子以“夫妻投靠\’的变动原因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被执行人的户口本上,我要求关法官又说他有心脏病不能关,现在他一家三口还去看奥运会,出国旅游,每月四千元在外租房就是不赔偿,我都向法院反映了执行法官就是不管,说他银行账户里没有钱没办法,嚣张至极,那我该怎么办呢?谢谢您给于指导。你也是上海的,我能不能和您联系啊?
你所说的问题确实是中国现在存在的执行难的问题如果法官在其中确实有偏袒一方的过错,建议你去向院长反映情况还有,建议最好当面咨询一下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建议当面咨询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