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这个条例,企业破产前5年抵债卖给我的房屋有效吗/谢谢。 国有企业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效力问题,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建筑物附着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将该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否则,应认定抵押无效;如果建筑物附着于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将该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即使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亦应认定抵押有效。怎么理解这个条例,企业破产前5年抵债卖给我的房屋有效吗/没办理过任何手续。谢谢。
其实是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只要在法院破产文书上载明这个事实,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没有办过任何手续,很难认定有效。房屋不管以什么方式取得,登记都是必需的。从法律上讲,目前你对该房产不具有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