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者,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我是一个打工者,(电焊工)今年5月我在一个私人老板跟前打工,(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共干了14天,没有节假日,上就有工资不上就没有,每天工作9小时,协商每日工资100元,期间不间断共1400元。第一个问题,我双休日的工资怎么算,8小时之外的一个小时怎么算。第二个问题,带班的工作分配不清楚,太模糊,致使工作出现失误,老板扣我的工资1000元,我该怎么办。第三个问题,老板的工资系统是这样的,工资这个月的下个月20号左右发,每月扣20%年底没有出错就给,中途走掉的不给,干不够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给,他这样做是否犯法,法律会怎样制裁他。我没有合同我该具体怎么做?!
.双休日工资按《劳动法》第条;支付不低于%的工资报酬。小时之外%支付。.可先行调解,不成,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搜集能证实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违法。可依据第点来操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