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合提出离婚,是否该向妻子支付3万赔偿金?妻子以死威胁我不能和她离婚,如果她真的自杀轻生,我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两人因感情不合,婚姻难以继续下去的理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不会批准?与妻子结婚两年,两人因性格差异较大,感情不合,经常为琐事争吵,现我决定提出离婚,但妻子不同意,并以死威胁我,还说要离的话,我要赔偿她3万块钱,(我们没有孩子,也没有财产和债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协议离婚或起诉;如无过错,无法定赔偿责任。感情不合可以起诉离婚,没有过错不应承当赔偿,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采纳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协议离婚或起诉;如无过错,无法定赔偿责任。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吧你妻要求无法律依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吧。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如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你能准备好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们是可以离婚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如需帮助或有不解,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吴培雄,广州安国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协议离婚无效可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