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子女抚养费我是于1998年11月份登记结婚的。结婚后3年一直和他父母住在他父母的房子里,在2001年购置新房我拿了1万元,再次和他的父母住在共同购买的新房子里,新房的房产证是他老爷子的名字,但是现在他老爷子死了,他现在还有,妈妈,哥哥嫂子,侄女,姐姐姐夫,他,我,还有我们的儿子,我和他是在2004就没有感情了,但是我一直认为他可以改正错误,可是我没有想到他是越来越不像话,所以在去年也就是2007年9月份,我提出离婚,就在10月份,他的父母因为我提出离婚,不想叫我在从家里住把我跟了出来,现在我要求办离婚手续他们家一分钱也不想给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委托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你有权分割房子产权的一部分已经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yyjerry你说的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可以找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为你设计完整的诉讼方案,为你解决婚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等。匿名你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