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领取安家费?我06年大学毕业后与广东省封开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到该县江口中学任教,后教育局要求与老师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个前提下后给每位老师发放安家费3k元。我因为考虑到合同的年限问题,没有签订合同,也就没有领到3k安家费。在封开工作一年后,我回到家乡湖南浏阳的一所中学任教,同时考取了人事编制。当我带着教育局所签的调档函到封开调动档案的时候,封开县教育局以已经给我发放安家费为由,要求我返还3k。我原先所在学校又不肯给我开具未领安家费的证明。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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