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请教内行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我现在工作已满12年了,合同即将到期。由于市场经济的原因,公司想裁员。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以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而且我年龄已经53岁了。请问公司还可以辞退我吗(我已知道辞退可得到补偿)?请告诉我具体劳动法上的内容!最好第几条都写一下!3Q
由于市场经济的原因,公司想裁员,同时你的合同期已满,只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未见你所说的规定你这种情况没有办法,只能得到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果按原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双方均有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的话,应当(也就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在年月日前终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年,用人单位愿意续订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并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不愿再续订的,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必要条件了.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而在年月日后终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具有上述同样条件的,只要劳动者提出,无论单位同意不同意,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双方均有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的话,应当(也就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因企业经营不善,则需要给相应的补偿金。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双方均有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的话,应当(也就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因企业经营不善,则需要给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