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的证据能否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爷爷逝后留遗产房子9间,三个儿子60年分割遗产并有分家单,1984年二子在大儿子、小儿子不知道时将房本爷爷的名字改为自己名字。1995年小儿子翻盖分家单内属于自己的房子时发现名字改完,二儿子当时与小儿子一起办理了翻盖手续,手续中申请人是小儿子,产权人是二儿子。三个儿子2005年前相继去世,2008年9月小儿子遗属A将二儿子遗属B告上法庭要求将小儿子房屋分出,A以诉讼时效超过20年为由抗辩。请问:1.诉讼时效是否超过20年。2.1995年二儿子当时与小儿子一起办理房屋翻盖手续是否符合诉讼时效中断问题补充:对不起;请问2中的A应为B二儿子遗属认为诉讼时效的起算从1984年起算。补充一下;小儿子62年一直长期居住至今,并有户口,二儿子84年改名字后至今一直没有向小儿子提出产权是他的并要求小儿子搬离之说。再有;小儿子遗属以分家单为证据诉讼请求分割出属于小儿子的遗产。95年二儿子在承认是小儿子房子情况下协助小儿子办理房屋翻盖手续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我想解释一下;95年只是小儿子独自翻盖60年分家单内属于自己房屋中的一间,小儿子到街道等部门申请并办私产平房翻盖手续,当时,二儿子将已在84年从爷爷名字私自改为自己名字的产权证交给小儿子办翻盖手续,并在’天津市拆除房屋申请书’中产权人盖章一栏盖上自己的章。拜托再问您一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此过程是否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现有的材料,不好简单判断是或否。要看相关证据具体形式来定。要看相关证据具体形式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