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条件的可以生第二胎?我的丈夫是农村户口,下面有个妹妹,我是城市户口,去年结的婚,并生下一女,今年才十个月,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生第二胎吗?要过几年才能生?如果生了会罚款多少?(我们的户口是浙江的)
关于生第二胎的政策,各个省市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要查询当地的法规,比如青岛的规定如下()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②经青岛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③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④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⑤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⑥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⑦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⑧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⑨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①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③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区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违法生育不仅要罚款,还可能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直接咨询一下计生部门更清楚!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公民,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类家庭可生第二胎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的;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评论ert我是非农村户口再婚,再婚前生育过一女,老公是农村户口,结婚前收养过一女,现在可以合法生第二胎吗?评论I﹎佳.Only我和我老公去年生了一个男孩,我是广东梅州城镇户口,自己是户主,我老公是安徽望江城镇户口,我想怎么样可以生第二胎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