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我父亲在2008年9月1…

交通事故訴訟我父亲在2008年9月17日晚8:00上乘坐一辆拖拉机被司機急刹車摔下来并後车轮压过右腹后在医院救治,醫院拍CT說肝膽器官沒有受損,只是骨盆骨折,事後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救治,也沒有動手術,說是要觀察情況才能采取措施,可但當時我父親口中不停吐血,到第二天淩晨1點鍾後死亡,我父亲是跟车主打工赚钱并乘坐他的车回家的,但肇事司机是车主聘用的,雙方沒有簽訂劳动合同且无驾照,当时出事后因抢救太傖促未及时报警,事后事故现场已被破坏了,现与车主私了赔偿了4.8万元,但肇事司机未受到任何惩罚,试问:1.這算不算是醫療事故,我可否起訴醫院?2.我是否可以再起诉讼肇事司机要求其坐牢或赔款?司機應賠償多少錢?3.司機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4.如果請律師需要花多少錢?告司機的胜算有多大?备注:我父亲现年61岁,农村户口,无父母需贍養,子女均已成年,我妈妈今年已經56岁了,出事當時車上有七個目擊證人,包括車主本人,我現在只想告司機不想再告車主。請各位律師盡量回復詳細一點,謝謝

.你可以起诉医院.2.司机事后积极协助对你父亲进行抢救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告医院,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可能很难,民事赔偿其与车主是连带责任,若只告司机法院也会追回车主为被告.可起诉医院或车主,但无论何种诉讼,都比较麻烦,起诉车主的胜算比较大,赔偿金额也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