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不原意扶养小孩一对夫妻感情不…

夫妻双方不原意扶养小孩一对夫妻感情不合,有一四岁男孩.男方没能力扶养[身体和经济全没能力].女方不愿意被小孩拖累[经济上也没能力].男方父母老弱无力负担过重;男方提出放弃小孩交于社会可行么请您回答谢谢

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由法院判决家长是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在法律上抚养孩子到成年是家长的一个义务,也就是法定监护人,夫妻离婚不能改变他们之间的父母亲关系。如果双方经济都不好那就看法院判决谁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实在不行可以送养他人夫妻双方不原意扶养小孩,涉嫌遗弃,妄为父母家长是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在法律上抚养孩子到成年是家长的一个义务,也就是法定监护人,夫妻离婚不能改变他们之间的父母亲关系。如果双方经济都不好那就看法院判决谁抚养,另乙方支付抚养费。不可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你们这个情况有法院判决,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经济不好不能成为拒绝抚养的理由,不抚养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你们协商处理吧,不行的话就起诉!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交予社会是遗弃行为,严重的可构成犯罪。可由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不可以放弃不可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你们这个情况有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