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我的婆婆和公公属于再婚,结婚已有20多年。婆婆与原配有二个儿子,公公与原配有二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在公公第一次离婚时跟随母亲。两人结婚至今共有三处房产,其中两处为私房,一处为公房,公房已于2007年转赠给了公公的女儿。另两处私房的产权主为婆婆。2007年度公公和婆婆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指明公公不再享有两处私房的处置权和继承权。请问如果这两处房屋在拆迁时公公和公公的女儿是否享有分配权。协议为当事人两人签字,另有第三人见证,但未公证,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有效,公公和女儿没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的权利.该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合法有效.作为子女的应该尊重老人的意愿还要结合内容确定,建议给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看一下协议是有效的.详情你可以带材料来我所里面谈或者来电咨询苏州李加刚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