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我已经是在15日第二次开庭了…

债务纠纷我已经是在15日第二次开庭了,法庭也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我们在孩子、房产等问题上没有分支,意向是判离的。但债务则成为争议的焦点,庭审当时她找来几个亲戚作证她向她们借了近十万元,并当庭出示借条,我知道这些是假的,不承认这些借据,法庭也感觉得出来,但我却又没有充分的的证据来反驳,您说我该当怎么办?

予以否认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询问借款的用途,从中看看能否找到破绽。予以否认通过质证,来反驳对方证据.使其得不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