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么做?我父亲一月前驾驶电动…

我们应该怎么做?我父亲一月前驾驶电动车正常靠右行驶与对面借道行驶的面包车相撞,导致我父亲颅底骨折,胸腔积液,腿部骨折。今天去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交警说我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五十七条,负次要责任。我没有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因为我不同意违反第五十七条之说。交警说现在不签字拿不到电动车,那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车?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交警不能以不签字为理由扣押车辆的,你现在可以起诉法院了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处理匿名赞同楼上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