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还有监护义务吗我亲戚二十多年前为…

父母还有监护义务吗我亲戚二十多年前为了逃避计划外生育处罚,将第三胎女婴送给她人(亲戚)。当时也没有什么协议、合同之类的东西,后来那家为了方便,就以母女关系给孩子入了户口,生活中称爷爷奶奶。女孩上中学时得了精神分裂症,那家人给她治疗了很多年,也没治好。现在女孩没有自立能力,可那家老两口只剩下老太太一人了,七十多岁了,已经没有能力再照顾女孩了,就提出把女孩还给她父母,可我亲戚不想要这个负担,又怕有法律责任,因此想问:从法律上讲,他们有义务认回这个孩子吗?

先向街道或政府反映此事,要求解决,如解决不成,建议聘请浙江杭州刑事律师从法律上讲,他们没有有义务认回这个孩子。但是还有道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