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司人事提出放3个月长假来变相逼走员工自动离职我本人进公司一年多,现市场行情不好,公司想裁员,我也理解,只要按法定补偿相差不太多就可以,上面领导本月5号向我口头说出公司要裁员,要我准备一下.我本人是应届毕业生进入公司,刚进公司时公司签定合同三年,但合同两份均在公司存放,合同中约定每个月扣除10%的工薪,这个10%要到合同期满才会一次性发给我们,另一方面,公司第一年不给员工买社会保,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买社会保.现在公司人事领导14日谈话口头说:如果现在走人工资就结算到本月底,另补770元,再把工作一年中扣除的10%退还给我.我认为这些不合法,提出:,工资结算到我现在上班日期,补一个月工资再将原扣除的10%给我,就可以了.我也退步了,没有按劳动法要求去要那么多补偿.公司人事不同意,说:你不同意公司提出的这个补偿的话,就放我三个月的长假.人事提出放3个月假,初步定的书面上写:就是每月只发770元(不提供吃住),并且如果公司临时有事还要求员工来临时上班,必须随叫随到,如果因未联系上所引起的损失由我负责,且每个月到发工资日期必须本人来领最低生活保障金(770),三个月的长假期间不得在其它公司工作,如果发现将做为自动辞职处理.本身两都之间区别也就是一个月工资与770元的差别,我是工作满一年的,差别并不很大,但是公司有一些是工作了几年的,做技术的,工资相对来说比较高,如果每满一年只补770元,对他们来说相差很多.谁都可以看得出来,这个是人事的故意炒人,又不愿按相关法规去补偿,我们这些人都是做房地产技术的,有几个工资都是4000元左右,这样每个月770元在这里,还不够一个人吃住的,也不能去别的公司找工作.我如何处理?
可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匿名我又补充了一些问题,谢谢以上两位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