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家属赔偿我一亲戚,现年46岁.在一公司上班.上班时间是干24小时,休息48小时.平时没有休息.今年5月份在上班时间内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被确定为工伤.家属想知道这样的工作制度是否合理?家属身体一直不好,孩子正读高三,急需用钱,公司所赔的抚恤金因今后无生活收入也不敢动用,家属想让公司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可公司不予答应,家属现在该咋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如果已按工伤标准进行了赔偿,很难再要求公司继续赔偿。是否已按工伤标准进行了全部赔偿?如果没有给你家属抚恤金的,你可以继续索赔!详情咨询苏州李加刚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电话为了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咨询、聘请当地的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你可能误解了工伤的程序,不是公司认定,而是劳动局认定,还有就是除了抚恤金还有很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