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您好!我先生因一点小事和对方争吵,继而打了电话给朋友哪知一向胆小瘦弱的朋友在被撕破衣服的情况下本能的作出反应从而将对方鼻子打出血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刚开始我们找朋友出面想将事情解决掉,谁知对方开口要5万并说是我先生指使,派出所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将我先生扣押了将近31个小时,超出法律规定的6小时有余,目前我先生朋友已被送往看守所,今天法院打电话叫我们交1万元将事情了解,我们去了派出所哪知民警却以对方不同意要按程序走,我想请问就像这样的案例按法律来讲最多赔偿多少,那么按程序走最多又能判多久?谢谢
点击这里,快速咨询浙江杭州医疗事故律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