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朋友于4月30日借了我1.5万…

请教一朋友于4月30日借了我1.5万元,现在他不还,我打电话他不接或关机,想不承认借钱的事。我手里有4月30日寄钱的收据即通过建设银行异地汇款,收据上写着他的名字、他的银行卡号及款额,请问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我这收据可不可以作为他借款的证据,他在外地城市,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钱?如果报警应该怎么办?是向咱当地报警?还是?期盼的到您答复谢谢!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属于民事案件,通过法院起诉处理!光有通过银行寄钱的凭据尚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你尚需进一步补充收集证据。刘洹岑只能证明有资金往来,不足以证明借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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