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伤问题请老师解答是这样子的,我一个朋友在一个家私厂上班,他的工位处理一个和机器及刀片打交道的,一天不小心,把右手食指和中指压在了机器中,造成食指从指甲根到指甲尖处的肉地方都没有了,并且造成右手的几根骨头断掉,后来到医院把身上其它地方的肉皮割下装在了手机上,开刀在断的骨头上加了钢板,这一花费全是公司处理的,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医院说可以出院,二个月后来取手上的钢板,我那朋友也就应了,回家养伤,(这期间公司只给了每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其它的都没有)两个月后,朋友去了公司,去了医院,但医院方说不可以取钢板,还得等上四个月我就想问一下,我朋友这种伤是否可以有其它的公司赔偿金,(怎么去判断伤的几级)谢谢。。
属工伤,可作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享受工伤待遇应该是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再作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主张依法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