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五级伤残应享受什么待遇?我是1985年元月出的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五级伤残。现正常上班,除正常工资外,无任何工伤待遇。请问我应该享受什么工伤待遇?现在我不想上班,是否可以申请内退?恳请专家给于帮助!谢谢!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每减少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伤残的湖南标准;-次性医疗补助金为个月的本人工资,-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的山东标准;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级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