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尊敬的律师:在2005年经过自己…

咨询尊敬的浙江杭州刑事律师:在2005年经过自己辛苦的努力找到一个工程,并介绍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当时提出按比例给中介费,可是在他们双方签定合同并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却不给我一点中介费,他们的理由是做了这个工程是亏损的。我多次上门讨都被号称在都匀市有两个亿的大老板拒绝。最后他给我写了一个欠条,内容是欠多少钱和工程完工就给我,我记得在中央12台法制栏目中有一个说法是,只要双方签定合同生效起,就应该付中介费是吗?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因为我不懂法也不知道怎么办,如果上法院起诉,可以吗?

可凭欠条到法院起诉.你介绍工程的行为可能违法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