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补偿签定劳动合同之前的费用2005年10月进公司上班,2008年1月才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先因怀孕生子后回公司上班,被公司调岗降薪,现本人不服公司的决定,请问我要从哪些方面来维护我的权利?(另:产假工资没有按照产前工资发放,生育保险未交满一年,本人又不好享受),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签定劳动合同之前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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