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留员工房产证并将房子分配他人居住,是否合法?本人单位分房后被要求收回配偶单位分的房子,但当时该房没有产权证,提出先交住房证,负责人不同意,将分配的房子钥匙及办理的房产证扣留并分配他人居住,本人曾交纳两年房款11余万元,后因单位无人处理,家庭经济出现困难,将房款取回.现单位要求我将房子无偿过户给他人,请问我是否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应该寻求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要看你也单位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单位为你分房是以你放弃另一套房子为前提的,则约定有效,你应履行约定,如无约定,单位无权这样做.如果已经权属转移给员工的房子,单位无权再行处置,公司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该房产权已办理在您名下,单位是不能处分的。欢迎咨询武汉毛庆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如果你所陈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则单位侵权;、可以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欢迎咨询。武汉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张南辉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如果该房产是以你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无权分配给他人。张计红房产证说明你对该处房屋享有物权。单位无权让你强行过户于他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房屋所有权